水利部水資源司副司長陳明16日表示,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計劃凸顯了流域管理、水陸統籌、系統治理、協力治污和突出執法監督等“全鏈條”治水的特點。
水十條’中多處涉及水資源管理與保護任務,特別是第三條‘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’,闡明了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要求,把用水總量控制、提高用水效率、科學保護水資源作為重要內容!标惷髟诮邮苡浾卟稍L時表示。
陳明說,此次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具有以下突出特點:
體現了流域管理要求。要求對江河湖海實施分流域、分區域、分階段科學治理,體現了水的流域特性。要發揮環境保護區域督查派出機構和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作用,健全跨部門、區域、流域、海域水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制。
強化水陸統籌管理!八畻l”在重點強調全面控制污染源管理的同時,更加注重水資源的節約保護,提出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,嚴控地下水超采,控制用水總量,加強工業、城鎮和農業節水工作,加強江河湖庫水量調度管理,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、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。
建立系統治理的格局。突出措施的系統性、綜合性,多措并舉,建立了從源頭到末端全覆蓋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體系。體現了方方面面的要求,發揮了各類措施的作用。
形成協力治污的局面。強調充分發揮各部門以及社會各方面的作用,明確責任,強化監管,共同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。
突出執法監督作用。實行最嚴格環保制度;堅持落實各方責任,嚴格考核問責;堅持全民參與,形成“政府統領、企業施治、市場驅動、公眾參與”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