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下運輸: (1)運送時,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信號工,做到停車不行人。 (2)在上班或人員集中的時間內,禁止運送。 (3)禁止爆破物品在井口房或井底車場停留。 (4)火工品和起爆材料分別放在兩個專用防爆箱,禁止裝起爆材料裝在衣袋內。 (5)領取后,應直接送到爆破地點,禁止亂丟亂放。 (6)不得攜帶爆破物品在人員集中的地方停留。
(7)運送火工品和起爆材料人員不得相跟,兩人間距至少大于5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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